公告
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挡土墙工程等三个项目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查看次数:
 比选条件

本项目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建设单位为邢台学院。本次工程采购系根据三期工程使用需求以及学校相关政策为依据开展的采购,出资比例为邢台学院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挡土墙工程

2.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1.3 采购内容:挡土墙施工。

2.2 项目二概况

2.2.1 项目名称:校园建设三期工程热交换站给水(给水二网工程)、供电工程;

2.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2.3 采购内容:给水二网工程、供电工程。

2.3 项目三概况

2.3.1 项目名称: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室外工程-照明线路敷设、路灯安装工程;

2.3.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交付的,工期顺延;

2.3.3 采购内容: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4 质保期:2年。

2.4 工程地点:邢台学院院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

2.6 资格审查方式:三个项目均为资格后审。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比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比选项目有关的内容,且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资质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工程项目业绩1-3个(近三年完成的、正在进行的项目均可),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比选,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比选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16时00分至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联系采购单位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售价0元。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三个项目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比选申请,申请文件为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加盖公章,送至邢台学院西北门,联系采购单位接收。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1416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比选时间和地点

6.1 比选时间:2023年091417时00分

6.2 比选地点:邢台学院体育馆电子评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7.1 本次比选公告在邢台学院官网发布。

7.2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邢台学院

   址: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人:李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9-3650686、03193650986